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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改造维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压力管道改造维修许可证有的区别:

1、分类

gc1:输送GB5044 及HG20660 中,毒性程度如下所列介质的管道:

极度危害介质(但苯除外);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包括苯); 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

gc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 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 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gc3: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不高于+186℃的管道。

涉及毒性或可燃性不同的混合介质时,应按其中毒性或可燃性危害程度最大的介质考虑。 当某一危害性介质含量极小时,应按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综合考虑,由业主或设计决定混合介质的毒性或可燃性类别。 

2、发证机构不同

gc1 :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

gc2、gc3:是由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经评定合格的单位给予从业许可。


3、设计

gc1: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0MPa 的管道,以及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或等于400℃的管道。

gc2、gc3: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 且设计温度高于-20℃但不高于+186℃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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