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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一)办理部门 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组(以下简称“秘书组”),设在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 (二)办理职责 负责组织受理政府质量奖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企业名单交评审委员会审议,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 (三)办理依据 《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四)办理程序 1.公布评审相关事项。秘书组向社会公布当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 2.企业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组织推荐。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材料,并形成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材料送秘书组。 4.材料初审。秘书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5.材料评审。评审专家组对照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进入现场考评的企业名单。 6.现场考评。评审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对进入现场考评的企业进行现场考评,形成现场考评报告。 7.综合评价。评审专家组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8.征求意见。秘书组征求市相关部门监管意见,形成意见汇总,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 9.审议公示。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获奖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10.审定报批。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公布。 (五)办理时间 按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六)办理地点、邮编、电话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莞温路178号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4楼405室 邮编:523120电话:23109795传真:23109797 链接:关于开展首届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东质监〔201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