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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怎样的一、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怎样的? 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所谓产品质量认证,是由依法取得产品质量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的产品标准和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工厂审查和产品检验等,对符合条件要求的,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证明该产品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活动。 产品质量认证与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区别主要是:(1)认证的对象不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而是企业生产的某一产品;(2)认证依据的标准不是质量管理标准,而是相关的产品标准;(3)认证的结论不是证明企业质量体系是否符合质量管理标准,而是证明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颁发认证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也有利于提高经认证合格的企业和产品的市场信誉,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以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同时,由作为第三方的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已成为许多国家保证产品质量的一种普遍做法。经过质量认证的产品可以方便地进人国际市场,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二、关于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法律体系 第一个方面:国家认证认可法律。如《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标准化法》等法律。 第二个方面:国家认证认可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认证认可的决定、决议。如《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等。 第三个方面:认证认可行政规章。如《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可制度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等。 第四个方面:部门和地方认证认可的规范性文件。如《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国家认监委自2001年成立以来陆续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其补充文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安排的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等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是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的依据,标志着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已在一个统一的制度下运行。 |